金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中共金塔县委办公室、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办发〔2025〕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金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jqqt202508270002001
3.项目主管单位:金塔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建设单位:金塔县农业农村局
5.建设性质:新建
(二)招标范围202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60000亩(新建40000亩,改造提升20000亩),主要进行田块整治57117亩,高效节水60000亩(管灌39203亩,滴灌20797亩),蓄水池11座,田间道路207.52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111.07公里、3.0m生产路96.45公里、道路桥涵1311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330.8亩(78771株52.158公里),农田输配电变压器11套,10Kv高压配电5公里。
三、资金来源及工程总价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工程总价:¥18107.1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壹佰零柒万壹仟壹佰元整
四、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4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 23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 月 31 日
五、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六、标段划分及工程概算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概算投资12612.01万元
1.东坝镇渠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3359亩,田块整治3359亩,高效节水3359亩(管灌1696亩,滴灌1663亩),田间道路8.76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8.76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23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47.3亩(12477株6.858公里)。
2.东坝镇古墩子村:建设高标准农田7911亩,田块整治7879亩,高效节水7911亩(管灌4020亩,滴灌3891亩),修建蓄水池1座(4.2万m³),田间道路31.57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21.09公里、3.0m生产路10.48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238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41亩(8181株6.813公里),农田输配电变压器1套,10Kv高压配电0.51公里。
3.大庄子镇大庄子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2784亩,田块整治12717亩,高效节水12784亩(管灌10276亩,滴灌2508亩),修建蓄水池7座(4.3万m³/4.2万m³/3.5万m³/4.7万m³/4.0万m³/4.7万m³/75m³),田间道路48.89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18.09公里、3.0m生产路30.79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384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22.4亩(5972株2.986公里),农田输配电变压器7套,10Kv高压配电2.75公里。
4.中东镇梧桐坝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2440亩,田块整治11901亩,高效节水12440亩(管灌8187亩,滴灌4253亩),修建蓄水池3座(4.5万m³/5.0万m³/4.7万m³),田间道路50.34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12.15公里、3.0m生产路38.19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472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36.7亩(15808株4.707公里),农田输配电变压器3套,10Kv高压配电1.34公里。
第二标段:
概算投资2485.69万元
金塔镇胜利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0557亩,田块整治9046亩,高效节水10557亩(管灌6681亩,滴灌3876亩),田间道路47.09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38.24公里、3.0m生产路8.85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70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99.5亩(18808株15.632公里)。
第三标段:
概算投资1280.12万元
古城乡古城村:建设高标准农田6539亩,田块整治5924亩,高效节水6539亩(管灌5208亩,滴灌1331亩),田间道路6.35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5.75公里、3.0m生产路0.6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35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40.1亩(10200株7.65公里)。
第四标段:
概算投资1729.29万元
鼎新镇夹墩湾村:建设高标准农田6410亩,田块整治6291亩,高效节水6410亩(管灌3135亩,滴灌3275亩),田间道路14.54公里(其中:4.0m宽机耕路7.0公里、3.0m生产路7.54公里、道路涵管和车桥89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43.7亩(11450株7.512公里)。
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仅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三、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大于2家。
(二)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线上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五)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组织招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六)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项目相关资料,其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七)联合体各方均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承担的项目任务、完成标准及相应的违约处置,如建设、材料供应、管理运营、建后管护等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八)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提供,不同专业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在招标人处登记备案。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确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
(四)财务状况;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企业缴纳社保: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财务会计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025年5月-7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六)企业纳税: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02年4月-6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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