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着力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等方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2021年6月,《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长期以来,丽水面临着城乡发展步调不齐、山区中心城市能级不高、城乡要素流通不畅等瓶颈问题,面对加快跨越式发展的紧迫现实,丽水市委以极富远见的一带三区构想,擘画出山区城乡发展新蓝图。近年来,丽水城乡格局在大破大立中悄然改变。市域一体化打破了山的阻隔。丽水市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方向,走出具有鲜明山区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中心城市集聚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开始全面启动建设,以期通过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创意农业产业化,将当地资源转化出来,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带动沿线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文旅融合,助力丽水三生融合,助力丽水东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所属行业领域为农林水利,项目自身能产生一定收益。
2.主要内容
(1)建设地址
项目地址:位于丽水市城东区块,好溪西侧。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创意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以及园区配套道路,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道路工程、银河路道路工程、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工程、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长岗背路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
(3)主要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0.0亩。项目包括种苗繁育大棚10.66亩,实验种植基地245.51亩,七彩稻田55.81亩,农区配套道路4186米,田间河道整治提升5000米,农业发展配套项目建筑面积47541平方米,生态停车场8000平方米,停车位共400个,农田喷灌滴灌工程1项,农田综合整治提升1项,园区环境综合整治4项等。
3.组织实施情况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为丽水市建设局,丽水市建设局确定由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为业主单位,委托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实施。
4.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2023年新增发专项债券1000万元,调剂往年发行专项债券8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2023年已下达到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支出6132万元,其中专项债资金支出6083万元,主要用于前期费用费、工程费用、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详见下表),项目在建中。
序号 | 项目费用 | 专项债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1 | 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总可研费用 | 6 |
2 | 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 | 3065 |
3 | 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规划道路 | 851 |
5 | 银河路 | 368 |
6 | 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至寿元路) | 1793 |
合计 | 6083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2027年4月竣工,完成创意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工程、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工程、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道路工程、银河路道路工程、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工程、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长岗背路道路工程等8个项目,总投资135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7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722万元、预备费6465万元、建设期利息8700万元。
2.阶段性目标
8个工程拟分三个阶段实施,详见表1-1:
表1-1:
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计划 |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
1 | 二中东侧道路(城北路-寿元路)工程 | 2023.9 | 2024.12 |
2 | 银河路道路工程 | 2023.12 | 2024.12 |
3 | 好溪路延伸段(市场一号路—灵山大桥引桥)道路工程 | 2023.12 | 2025.6 |
4 | 水上运动中心北侧东侧道路工程 | 2024.1 | 2024.12 |
5 | 银河路(市场一号路—市场1号路东侧道路1)道路工程 | 2024.12 | 2025.12 |
6 | 长岗背路道路工程 | 2024.12 | 2025.12 |
7 | 创意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工程 | 2024.12 | 2026.4 |
8 | 创意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工程 | 2025.12 | 2027.4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2023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分析专项债券资金到位、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进展,核实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发现相关制度执行过程,特别是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规范资金预算、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为实施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丽水市东部创意农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2023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本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重点核查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程序,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找、现场查看、调查问卷等方式,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项目的整体情况。在收集、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设定了评价指标体系,总分设置为100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30分)、项目管理(40分)、项目产出(30分)三部分,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得分划分为四挡: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由评价组成员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平均得分,作出绩效评价结论。(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责任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实施单位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并具以实施,主要包括:
1.基于目标导向,借助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和统一的指标对资金使用的过程和产出进行综合性地测量和分析,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三大指标评价、打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2.收集查看项目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关资料,判断项目立项依据及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制度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查看会计凭证,抽查单位部分款项拨付记录,发放清单等有关资料核对,核查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合理,项目资金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专项债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是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截留、虚增、挪用项目资金。
3.通过现场查看、查阅项目建设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等评价形式,全方位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实际绩效。了解群众对项目绩效的评价满意度,了解项目受益群体对项目实施体系、项目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查阅资料、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93分,评定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项目业主方、实施方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于2023年11月22日及时到位,使用基本规范,项目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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