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翻修田间机耕路、铺设滴灌设施部分)(项目名称)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晋县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5]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宁晋县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翻修田间机耕路、铺设滴灌设施部分);2.1.2招标编号:GCZB2025049;2.1.3建设内容:铺设滴灌设施 500亩;原址翻修田间机耕路,合计长 8028米、面积为 30962.2平方米;2.1.4建设地点:宁晋县白候村、大召村、前浊南村、后浊南村、马房村、内章村、南楼下村、北近村、大北苏村、漳北村;2.1.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1.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为zxgk.court.gov.cn);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②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9 00:00:00至2025-12-1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9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8)(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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