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5年屏山镇大彭村花卉大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EP-SXGC2025059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泗县2025年屏山镇大彭村花卉大棚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泗县发和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泗县2025年屏山镇大彭村花卉大棚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批复(泗发改审批[2025]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约为财政60%,企业自筹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泗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泗县2025年屏山镇大彭村花卉大棚维修改造项目,①财政资金投入约270万元:对55000平方米大棚内、外拱膜、保温棉及相关配件进行更换,对喷淋系统、滴灌系统、风机、湿帘进行维修,对大棚内硬化地面进行清除并恢复耕种条件;②企业自筹约170万元:建设冷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①建设工期:9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②运营期限:整体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 10 年。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①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②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4180967.45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为2482869.45元)。
2.8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运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运营能力的相关证明。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7 其 他:温馨提示各潜在投标人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合同价款支付,提前审查合同,筹措资金,确保中标后可以及时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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