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国有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国有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25〕2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玛纳斯县国有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包家店镇、玛纳斯镇、广东地乡、兰州湾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
2.2总投资额:16000.93万元
2.3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国有农用高标准农田面积6.2309万亩,工程等别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具体工程如下: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滴灌系统面积62309亩。改建沉砂池43座,断面形式为梯形断面,采用土工膜+砼板防渗;新建泵房45座,单座建筑面积49-84平方米,采用砖墙外围护+彩钢顶;配套离心泵72台、全自动立式反冲洗网式过滤器67套、泵前低压渗透微滤机及配件72套、智能施肥机72套、变频柜72套、监控设备43套、水泵控制器72套、流量计72套、远传压力表72套;铺设地埋PVC-M管670.474千米,安装无线测控一体电动阀14178套,预制C40砼成品混凝土阀门井856座,预制C40砼成品混凝土排水井721座。
(二)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变压器52合,配套高压线11.519千米及完善设备低压线。
(三)田间道路:修筑田间道路88.968千米,路面宽4米,采用30厘米砂砾石铺装层。
(四)土壤改良:采用深翻深松、秸秆还田、残膜回收、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面积6.2309万亩。
2.4主要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1)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2024年9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的单项设计工程设计负责人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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